2月中旬,据《以色列时报(Times of Israel)》报道,以色列埃尔比特系统公司(Elbit Systems)宣布以色列交通部已经发布认证,允许其Hermes Starliner无人机可在民用空域飞行,这使以色列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允许民用大型固定翼无人机与民航飞机共用空域的国家。
Starliner无人机
埃尔比特系统公司Hermes Starliner无人机是其Hermes 900的改进版,翼展17米,重1.6吨,能够在约7620米(25000英尺)的高度连续飞行36小时,并可以携带450千克的有效载荷。
该机专门为满足民航适航要求而制造,安装了用于识别其他飞机的装置和能够避免碰撞的传感器。
Hermes 900无人机
据埃尔比特公司官方资料,这款无人机的研制目的是前往一般民用无人机无法抵达的地区收集相关地理、通信等信息,提供给以色列政府方面使用。
据报道,以色列民航局(CAAI)经过6年多的评估,已经于2021年12月下旬颁发了许可,埃尔比特公司这次只是宣布了新的认证事项变更。根据以色列民航局的公告,在过去6年中,Hermes Starliner经历了严格测试,包括广泛的地面和飞行测试。
以色列民航局局长乔尔·费尔德舒赫(Joel Feldschuh)也表示:“我们自豪地向Hermes Starliner无人机系统颁发了型号认证,批准其与任何其他民用飞机一样在民用空域飞行。就以色列民航局所知,这是世界首次。”
Hermes Starliner获得以色列民航局的型别许可
在全球范围内,以色列在无人机系统研发、制造与管理等方面均堪称先进。但即便如此,在此次Hermes Starliner获得民用领域使用许可之前,以色列的无人机运行也必须获得审批,并进行相关的空域管理工作。譬如2014年巴西世界杯期间,巴西空军使用Hermes 900无人机执行安全任务时,就需要清空相关的运行空域。
那么无人机与民航飞机共用同一空域可能带来哪些问题和挑战?以色列允许无人机在民用空域飞行的政策又会对全球其他国家使用民用无人机的政策产生怎样的影响?
就此,看航空专门采访了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设计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崔济多。
崔济多表示:“目前,全球大多数民用型长航时无人机巡航海拔高度都集中在5000至9000米之间,飞行空域需要专门申请。选择这样的飞行高度与无人机设计特点有关,主要取决于所配发动机的高度和耗油特性。而空域需要专门申请是因为考虑安全因素无人机暂时还不能与民航共用空域。”
“甘霖”-1人工影响天气无人机
民用无人机任务与空域申请流程
目前,我国民用大型长航时无人机在运行前,需要提前一天向所在机场的飞行管制室提交飞行计划。飞行计划应包含单位、机型、机号、呼号、二次雷达代码、机载导航设备类型、无人机操控员姓名、飞行日期、起降时刻、飞行航线和空域、高度、速度、迫降场、通信方法等信息。
在任务执行当日,在预计起飞时刻1小时前,向机场飞行管制室报预计起飞时间。如起飞时刻更改,机场飞行管制室需提前1小时申请。得到飞行计划批复后,就可以按照预计起飞时间起飞了。
也就是说,目前全球大多数国家都禁止无人机,尤其是大型长航时无人机与民用飞机共用空域。这是因为无人机与民用飞机共用空域将带来以下问题:
#民航机飞行员如何即时发现在同一空域飞行的无人机,并在可能发生航线冲突前合理避让对方?
#无人机如何知晓正在同一空域飞行的民航飞机,并在可能发生航线冲突前合理避让?
#目前全球绝大多数无人机与民航机的巡航速度并不匹配,这也对航管部门调配航线资源提出一定挑战。
对前两个问题,崔济多表示,可以给无人机加装ADS-B、TCAS等空中防撞设备来解决。这样一来,无人机就能够与外界实时共享自身的4维位置信息(经度、纬度、高度和时间)和其他附加信息,令空管人员与空域内其他民航飞机实时掌握无人机位置信息。而一旦发生航线冲突事件,相关设备就能够即时提示民航飞机飞行员与无人机操作员合理避让。
对于第三个问题,也可以通过航管资源的调配,分别规定无人机与民航机的飞行高度,例如限制无人机飞行高度不高于8000米,从而提高航线利用率。另外,由于无人机不需考虑乘员乘坐舒适度的问题,可以通过加装例如防/除冰装置等设备,使用一些民航机不便使用的空域。
但崔济多也强调,这些问题的根源还是因为目前包括我国在内的全球绝大多数国家并没有建立专门的民用大型长航时无人机适航标准体系。随着未来民用无人机产业的成长壮大,这一体系的建立将意味着民用型大型长航时无人机的运营会被纳入民航统一管理,才能真正实现大型长无人机与民用飞机在同一空域运行。
而以色列此次批准大型无人机在民用领域空域飞行,对其国内民用大型无人机的发展显然将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
以色列国内原有的大型固定翼无人机均以军用场景为设计目的,在这一政策法规颁布后,相关的无人机制造厂商可以扩展其大型无人机在诸如物流运输、人工影响天气、飞播造林等民用领域的应用,极大地拓展民用大型无人机的应用场景,造就更大的市场,获取更大商业价值。
而对于其他国家来说,以色列作为“第一个吃螃蟹”的国家,在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的制定方面也起着显著的示范作用。
崔济多表示,“相信不久的将来,世界范围内会有越来越多的大型无人机投入到民用领域的运用中。而未来,随着我国民用大型长航时无人机安全性的不断提高,无人机适航标准体系的逐渐健全,让获得适航认证的无人机将与民用有人飞机同空域飞行也将是大势所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