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弹院设立了三个质量警示日,分别为“5月14日、12月27日和1月19日”,均来自于某雷达产品发生的故障。
三个质量警示日,承载了三段惨痛的历史,深深地触动了全院干部职工。
为时刻铭记历史教训,警示全院职工,导弹院设置了三块“质量警示石”。自2007年以来,集中在每年的5月14日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质量宣传教育活动,以此警示全员,警钟长鸣!
(资料图片)
5月14日质量警示日
质量警示语录:
“设计更改必须验证充分,产品技术条件必须符合规范。”
12月27日质量警示日
质量警示语录:
“不合格品审理必须‘三不放过’,必须及时归零。”
1月19日质量警示日
质量警示语录:
“严格控制外购产品技术状态更改,严格控制外购产品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