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刚刚不久,大韩航空宣布最新的航班信息,复航北京/西安至仁川航线,那么关于这次的航线今天出国留学小编就给大家介绍大韩航空航班信息,如果对这个话题感兴趣的话,欢迎点击出国留学网。
(资料图)
最新!大韩航空:北京/西安至仁川航线复航!国航北京=斯德哥尔摩增每周三班!
大韩航空北京、西安航线复航;国航北京=斯德哥尔摩增班
3月5日起,国航北京=斯德哥尔摩增至每周三班。
3月17日起,大韩航空北京/西安至仁川航线复航!
3月17日起,大韩航空北京、西安至仁川航线正式复航,同时上海(浦东)航线增加至每日一班,沈阳、大连、青岛航线每周增加一个运营班次。大韩航空中韩航线直飞航班将增至每周26班!!!
北京=仁川23年3月19日起每周一、三、五、日执飞
西安=仁川23年3月17日起每周五执飞
好消息!中韩航班将恢复到疫前水平!
韩国已与中国政府就将两国航班恢复到疫情前水平达成一致,各国每周航班额度将增至608趟次。
各家航司将根据旅客出行需求和机场条件,在月内将航班量增至每周200班以上,并分阶段恢复航班。预计本月将增飞仁川至北京、仁川至上海、仁川至青岛、仁川至延吉等航班。
大韩航空
大韩航空恢复/增加航线。航线涉及北京,天津,西安,沈阳,大连,广州,上海,青岛,南京,延吉。
韩亚航空
韩亚航空增班通知更新:*执行周期3月1日-3月25日 2023年3月19日起,长春-首尔航线原(每周五)增班运营日期更改为【每周日】,其他航班运营日期不变。航班计划受不确定因素影响可能发生变更,具体情况请以销售系统显示为准,以保证您的顺利出行。
韩国这波新增,国内航司近期就会跟进增加,出境 入境会有更多的选择,韩国中转方便快捷,还有免税店,期待更多航班复航。
韩国解除落地检测
韩国政府决定从3月1日起解除针对自华入境人员的新冠落地检要求和自华入境航班统一降落仁川国际机场的限制措施。
韩联社称,韩国中央灾难安全对策本部官员金星镐22日公布上述方针并表示,考虑到韩国国内疫情形势保持平稳,2月第三周自华入境旅客的落地检阳性率下降等情况,目前可以进一步放宽对华入境人员防疫措施。但同时,金星镐表示,自华入境人员依然需要在行前进行PCR检测,并登记检查结果、滞留信息等,该要求将维持到3月10日。
韩防疫部门自上月2日起要求自华入境人员在入境后接受新冠核酸检测,并暂停签发中国公民赴韩短期签证,同月5日起还要求在登机前提交行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行前24小时内医疗机构开具的抗原检测阴性证明。之后,韩防疫部门又将自华入境人员行前检和落地检、航班降落限制措施延长至2月28日。
针对韩国对中国旅客不断加码限制入境措施,中国外交部多次表示坚决反对,并表示采取对等措施。1月10日,中国暂停发放韩国公民赴华短期签证,随后又于2月1日起对韩国来华旅客进行全员核酸检测。
韩国政府从本月11日起恢复向中国公民发放赴韩短期签证,随后决定到2月底将往返韩中的航班数量增至每周80班,3月起增至每周100班。
22日,针对韩国取消自华入境人员落地检,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汪文斌表示,有关方面应尽快取消针对中国的即时性限制措施,为人员正常往来创造便利条件。中方愿考虑适时采取相应措施。
韩国取消限航
日本与韩国3月1日起撤销对香港航班的限制,香港运输及物流局称,将协助航空公司尽快复飞已取消航班。
据香港中通社报道,对于限令撤销,国泰航空回应称,欢迎日本政府取消各限制,已计划于4月份及5月份,分别每周营运83班及94班航班前往日本,较3月份每周72班有所增加。
香港快运称,会因应最新措施,密切留意市况调整航班数量。香港航空则称,现在前往日本东京、大阪、冲绳、北海道的航班正常营运,会持续评估市场需求,再决定是否增加航班数量,适时公布。
驻韩国使馆提醒在韩中国公民遵守韩国D-10签证有关规定
中国驻韩国大使馆3月3日消息,近期,多名在韩中国公民向我馆求助称,无法延期或变更签证,更有甚者将被强制遣返。经了解,均与持韩国D-10(求职)签证期间从事非法活动或提交虚假材料有关。
特此提醒广大在韩中国公民:
一、D-10签证用于正式入职前的过渡期,一次有效期6个月,根据实际情况可申请延期。在此期间仅可从事法律规定的求职、实习等活动,请勿非法打工或参与商品代购、有偿翻译等工作!
二、请注意查看韩国法务部出入境部门向您发送的短信,在时限内向专用传真号(1577-1346)发送规定材料,如实报告实习情况。
三、及时申请延期或变更签证种类,建议您在签证到期前1个月备妥相关材料,留足审查时间。如申请受阻,请向合法正规的行政士、律师咨询。
韩国法务部出入境外国人政策本部咨询电话:
1345
中国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热线(24小时):
+86-10-12308或+86-10-65612308
中国驻韩国使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
02-755-0572
关于韩国D-10签证
图源:韩国驻华大使馆
办理须知:
1、所有申请者均需提供身份证原件(未成年人可由户口本原件代替)
2、请提供完好身份证原件,如因消磁或折损,使馆将无法读取信息
3、使馆不受理6个月内有韩国拒签记录的签证申请
韩国D10签证(求职)分为求职活动者签证(D-10-1)和技术创业准备者签证(D-10-2) 。韩国D10签证是为了方便留学生在韩国就业而新设立的求职签证。
一、求职活动者签证(D-10-1)
签发滞留期6个月以下的单次签证。
签发对象:
(1)世界200强大学(研究生院)毕业者:英国《泰晤士报》评选的近3年内世界前200名大学(研究生院)等准毕业生或学位获得者。
(2)具有世界300强企业工作经历者:在《财富》评选的近3年进世界300强企业里担任专业工作满一年以上的职员或作为专业人员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
(3)近3年内毕业于韩国专科大学以上大学(若平均绩点不到3.0,签证会受限)或在韩国研究机构等完成研究课程并获得学士学位以上的人员。
(4)获得驻外使馆馆长的特别认可,以证明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
- 仅限希望就业种类或学习专业:教授(E-1)、会话指导(E-2)、研究(E-3)、技术指导(E-4)、专门职业(E-5)、艺术公演(E-6)、特定活动(E-7)。
申请方所需资料:
1、签证申请表,护照用照片一张 (白色的背景3.5cm x 4.5cm)。
2、护照原件,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
3、求职或研修计划书(以月为单位书写) 。
4、学历证明(选一项)。
- 预定毕业证明;
- 学位证原件;
- 所在学校出示的学位取得证明;
- 记载取得学位事实的毕业证明;
5、居住证(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户籍外地的情况)。
签发签证限制的对象:
- 平均绩点不到3.0;
- 近1年内以求职(D-10)资格滞留6个月以上的人;
- 近1年内违反出入境管理法等法律被处以200万韩元以上的罚款或被通告处分者。
注意:从2016-3-2起,申请D-10-1签证时,需提交健康诊断书。
二、技术创业准备者签证(D-10-2)
签发滞留期6个月以下的单次签证
签发对象:
(1)已申请或持有知识产权中的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外观设计专利权者。
(2)参加过一部分、全部或者正在参加法务部·中小企业厅指定的“全球创业移民中心”实施的创业移民综合支援系统(OASIS)教育课程者。
(3)上述以外的情况:向本馆提交技术创业计划书,由本馆对专业与创业领域的相关性、所筹创业经费等进行综合审查,符合条件可申请。
申请方所需资料:
1、签证申请表,护照用照片一张 (白色的背景3.5cm x 4.5cm)
2、护照原件,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明书
4、技术创业计划书
5、暂住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户籍外地的情况)
(1)知识产权持有者:
- 知识产权登记证或者申请专利事实证明。
(2)完成(正在进修)创业移民综合支援系统课程者:
- 创业移民综合支援系统结业证或其培训确认书。
(3)上述以外的情况:
- 专业与创业领域有关的证明资料;
- 具备创业的经费证明资料。
注意:从2016-3-2起,申请D-10-1签证时,需提交健康诊断书。
图源:韩国驻华大使馆
专职就业签证有效期和停留期
1、短期就业(C-4):
可申请单次签证(有效期3个月)或者两次签证(有效期6个月)。单次签证停留期最长为90天,两次签证为30天。
2、求职活动(D-10-1):
可以申请单次签证(有效期限3个月)发放签证时最多赋予6个月的停留期限。
3、技术创业活动(D-10-2):
可以申请单次签证(有效期限3个月)发放签证时最多赋予6个月的停留期限。
4、教授(E-1):
可以申请单次签证(有效期限3个月)发放签证时最多赋予1年的停留期限。
5、普通会话讲师(E-2-1):
可申请单次签证(有效期间三个月),签证发放时停留期最长2年。
6、学校辅助教师(E-2-2):
可以申请单次签证(有效期限3个月),发放签证时最多赋2年的停留期限。
7、研究(E-3):
可以申请单次签证(有效期限到期3个月),发放签证时授予停留期限最多为5年。
8、技术指导(E-4):
可以申请单次签证(有效期限到期3个月),发放签证时授予停留期限最多为1年。
9、专门职业(E-5):
可以申请单次签证(有效期限到期3个月),发放签证时授予停留期限最多为1年。
10、艺术演艺(E-6-1):
可申请单次签证(有效期间三个月),签证发放时停留时间最长1年。
11、酒店娱乐(E-6-2):
可申请单次签证(有效期间三个月),签证发放时停留时间最长1年。
12、运动(E-6-3):
可申请单次签证(有效期间三个月). 签证发放时停留时间最长1年。
13、特定活动(E-7-1):
可以申请单次签证(有效期限3个月),发放签证时最多赋予1年的停留期限。
非专职就业签证有效期和停留期
1、制造业(E-9-1)、内航船员(E-10-1)、渔船船员(E-10-2)、巡航船员(E-10-3)、家政服务人员(F-1-21):
可申请单次签证(有效期间三个月),签证发放时停留时间最长1年。
2、建设业(E-9-2)、农业(E-9-3)、渔业(E-9-4):
申请单次签证(有效期间三个月),签证发放时停留时间最长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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